一、招聘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统一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及性质
1、招聘人数:2人。
2、招聘性质:教师,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三、招聘条件
1、政治坚定,师德高尚,基础扎实,勤奋敬业,善于合作,身心健康,仪表大方。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应届生需于2018年7月前获得学位)。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
4、外省市报考人员如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认定条件,可按相关政策办理。
5、专业要求:经济学、党史党建类相关专业,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咨询能力。
四、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由中共奉贤区委党校和奉贤区人保局共同组织。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9日。
3、报名地点: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党校办公室310室(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928号(位于奉贤区会议中心内);联系人:王润霞,联系电话:67180141。
4、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者须携带:1、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证件照片2张(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相关在校证明);2、科研教学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先进荣誉称号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网上报名者须填写好《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党校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421267111@qq.com。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科研教学成果、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寄往上海市奉贤区委党校办公室,邮编201499(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928号(位于奉贤区会议中心内)。
(3)实行告知承诺制。请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如应聘者的报名信息不真实或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发生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五、考核安排
1、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和专业要求等进行资格审核,通过报名审查方可参加招聘考核。
2、招聘考核。招聘考核由面试和试讲组成,由奉贤区委党校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综合评测。面试、试讲时间初定为2017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3、体检。按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条件,在奉贤区人保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4、考察。由奉贤区委党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5、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由奉贤区委党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有关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待遇和管理
拟聘人员由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党校按《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聘用期内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符合奉贤区人才激励政策认定资格的,可享受相应的人才购房优惠政策或人才租房补贴政策和高层次人才医疗服务政策、高层次子女就学服务政策。一旦录用,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
七、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邀请区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
2、考务咨询电话:67180141
附件: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党校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奉贤区委党校
奉贤区行政学院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