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报信息

 

刊名:上海行政学院学报
主办:上海行政学院
周期:双月
出版地:上海市
语种:中文
开本:大16开
ISSN:1009-3176
CN:31-1815/C
邮发代号:4-666
复合影响因子:1.067
综合影响因子:0.671
历史沿革:
现用刊名:上海行政学院学报
创刊时间:2000
中文核心期刊(2017)
CSSCI(2019-2020)来源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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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第一分校 上海行政学院第一分院 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或教学科研骨干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05 14:39:00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第一分校、上海行政学院第一分院(以下简称第一分校院)是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市行政学院直接副局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前身是中共上海市宣传党校。2011年5月经中宣部批准,第一分校院为“全国宣传干部学院上海基地”;同年2月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同意学校挂牌“上海市文化创意人才培训基地”。第一分校(院)履行“传承创新、立德正人”的办校宗旨,发扬“忠诚事业、用心工作”的治学精神,承担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民防办、市委老干部局、市旅游局、市档案局、市民政局、市台办8家理事单位的干部人才培训任务,努力打造校院成为与上海国际化大都市宣传文化事业现代化进程相匹配的,与新形势下宣传文化行业和理事单位系统干部及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相适应的,体现一流教学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干部教育主渠道、主阵地。
    第一分校院地处上海青浦区朱家角镇的淀山湖畔,占地面积11万余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余平方米,由教学楼、教辅楼、行政楼、宿舍区和学员食堂等12个建筑单体组成,拥有现代化的培训设施和设备,可以接纳180名学员住宿培训。校区绿树成荫,飞鸟成群,空气清新,环境优美,是学习培训的好地方。
    第一分校院面向理事单位举办宣传系统处级干部进修班、理事单位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理事单位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宣传系统青年干部进修班等主体班次,同时服务理事单位举办专题班、岗位班;通过与区县、委办局、企事业单位等宣传文化部门的合作,举办服务基层宣传文化干部的各类培训。学院作为全国宣传干部学院上海基地还承担着中宣部的相关培训班次,同时为兄弟省市的宣传文化同行提供培训服务。学院的“形势报告会”,每年面向基层宣传文化工作者组织10场报告活动。学校现有教师6人,其中副教授1名,讲师5名。多年来,第一分校院从宣传文化行业特色和培训重点出发,致力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和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研究,以科研成果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同时,第一分校院长期以来高度重视优秀教研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努力为学科带头人和教学科研骨干争取配套政策,搭建施展才华、成就事业的发展平台,积极创造条件让引进人才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将个人的竞争优势发展为团队的竞争优势,转化为学科的竞争优势。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第一分校、上海行政学院第一分院诚邀您的加入!
    一、学科专业方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
    二、主要授课方向(可多选)
    1.当前意识形态工作的形势与任务
    2.马克思主义文化观
    3.马克思主义新闻观
    4.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和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相关的其他课程
    三、工作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6888号
    四、 学历要求
    博士以上
    五、条件及待遇
    1.学科带头人的主要条件和待遇
    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报能发挥学科带头人:
    国内重点高校(“985工程”、“211工程”大学)特聘教授;
    其他申报者原则上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担任哲学社会科学省级学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
    (2)近五年内主持完成过国家级或省市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3)近五年内在本专业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在本专业领域出版过有影响的学术专著,获得过省(部)级政府颁发的三等以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决策咨询奖等奖项(第一作者成果);
    (4)列入省(部)级人才工程培养对象;
    (5)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与较强的教学能力;
    (6)具有正高职称,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主要待遇:(1)自正式引进后的3年内,由学校安排一套三居室过渡住房,或由学校发给每月1200元租房补贴;
    (2)学校给每位引进对象住房补贴经费合计70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15万元。
    2.教学科研骨干的主要条件包括
    引进对象需满足下列条件:
    (1)近五年在本专业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在本专业领域出版过质量较高的学术专著;
    (2)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或省市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3)已成为所在单位教学科研骨干,或列为教学科研骨干培养对象;
    (4)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与较强的教学能力;
    (5)具有副高职称、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或具有副高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教学科研业绩特别突出者,学位学历可放宽到硕士研究生。
    主要待遇:
    (1)自正式引进后的3年内,由学校安排二居室的过渡住房,或由学校发给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
    (2)学校给每位引进对象住房补贴经费合计48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8-10万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021-22130022转61145
    传    真:021-59233111
    电子邮箱:shyfx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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